在Linux中,当我们删除一个文件时,文件系统并不会立即将其从磁盘上完全删除,而是将其标记为已删除,并释放其占用的存储空间。因此,我们有几种方法可以尝试恢复刚删除的文件。
方法一:通过回收站恢复
- 打开文件管理器,查找回收站或垃圾桶的图标。
- 双击打开回收站,找到刚刚删除的文件,右键单击并选择“还原”选项。
方法二:使用命令行恢复
- 打开终端。
- 使用
ls -a
命令查看所有文件和文件夹(包括隐藏文件和文件夹)。 - 使用
cd
命令进入文件被删除的目录。 - 使用
sudo apt-get install testdisk
安装testdisk工具。 - 使用
sudo photorec
命令启动photorec程序。 - 选择需要恢复的磁盘,并按照提示进行操作。
- 选择恢复的文件类型(如图片、文档等)或选择所有文件类型。
- 选择要恢复的分区以及需要保存恢复文件的目录。
- 等待程序完成恢复过程。
请注意,以上方法不一定能够100%恢复删除的文件,并且恢复成功的可能性取决于多个因素,例如文件系统类型、文件大小、文件被写入的次数等。此外,尽量避免在文件删除后继续使用该存储设备,以减少新数据覆盖被删除文件的可能性。